国土资源
地震
地貌
海洋
自然地理常识
西域地名
中国古代地名
人文地理常识
邯郸
上海
中国行政区划
世界地理
湖北地理
广西地理
中国宗教名胜
贵州地理
中国地理知识
地质年代
东亚名胜
地理名胜
水文
气候
环境保护
林业
自然现象
生物理论
自然生态
微生物
哺乳动物
鱼类
鸟类
动物生理
动物知识
植物
江西历史人物
东北历史人物
浙江历史人物
历史名人
外国文学家
文学家
红军人物
军事名人
经济人物
宗教人物
社科人物
查看更多
在线名词解释大全
-
财务一点通
-
详细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A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C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措施应当终止
D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正确答案:
【考点】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答案】C【难易程度】★★【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3)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非"终止":(4)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热门搜索:
冲击力
勾股定理
万有引力
相关推荐
破产
受理
申请
表述
人民法院
效力
下列
根据
正确
规定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平台
京ICP备202202831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