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名词解释大全 - 财务一点通 - 详细

甲、乙、丙、丁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同时丁转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设立之初,企业欠银行10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该10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A 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
B 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
C 甲、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
D 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丁: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相关推荐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