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名词解释大全 - 财务一点通 - 详细

甲、乙和丙同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A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A在不满足于用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A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的权利
B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D.直接变卖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在收益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相关推荐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