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名词解释大全 - 财务一点通 - 详细

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一定事由时,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该事由包括()。

A
A.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B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
C.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D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正确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解散的原因。本题四个选项均属于可以由人民法院受理公司解散的事由。
相关推荐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