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规定了逾期承诺的情形,构成了第18条规定的“承诺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这一原则的例外。该条区分了两种情形,第1款涉及非传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第2款涉及传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而本题属于第一种情形,如果要约人及时确认,则尽管逾期,该承诺依然有效,合同成立时间为承诺到达时间。本题选项中,D项明显不正确。B项将要约人的确认当成了承诺对待,也不正确。逾期承诺从承诺人方面说,合同已经成立,不过因其逾期,要约人需要作出选择,因而其发出确认通知只是表明自己态度,与承诺时间无关。A项也不正确。C项正确,即承诺到达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