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名词解释: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是减轻这种地震灾难的有效措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基本目标是名词解释:逐步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城市地震灾害,保障地震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使城市在遭遇相当于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要害系统不遭较重破坏,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很快恢复生产,人民生活基本正常。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按其内容和深度等的不同要求,分为甲、乙、丙三类模式。国家和省重点抗震城市、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会所在地的城市,按甲类模式编制;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的大城市和Ⅶ度以上的大、中城市,按乙类模式编制;其它中、小城市和县、镇,按丙类模式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规划期和规划区的范围应和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规划要因地制宜,根据城市的性质、规模、功能、历史、地理位置、地震地质情况、地震活动等因素,规划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而且着重要提出减轻城市地震灾害的措施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