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书名词解释:科举考试用语。指将与考试有关的文字材料偷偷带入考场。亦作“怀挟文字”。属考场违禁例之一。自唐至清,历代均有挟书之禁,而且为防止挟书而采取的搜检措施也越来越严。宋元对挟书者有“殿二举”(取消两次考试资格)、“殿五举”等处罚,明清则于考场前枷号一月,满日问罪革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