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月7日发出。宣传方针如下:(一)西安事变系国民党南京政府的内部问题,本党主张和平解决;(二)对一切足以引起内战的行动,一律反对;(三)站在公正的立场,赞同一切使事变引向和平解决的办法;反对使事变引向纠纷,便利日本帝国主义;(四)主张南京政府在张氏特赦之后,即应命令张氏回陕,率领东北军及西北全部军队开赴抗日前线,实现蒋氏、张氏共同救国的意见;(五)如南京政府企图以武力解决东北军、西北军,内战应由南京政府完全负责;(六)本党将继续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基本方针而奋斗。这是西安事变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宣传方针方面的一份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