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元洪名词解释:字宋卿。湖北黄陂人。1883年(光绪九年)入天津北洋水师学堂,卒业后派往海军服役。1894年中日战争中死里逃生,战后投张之洞,被委以帮带,并随张至鄂。曾三次赴日考察军事,先后升任护军马队第一营管带、前锋统带、二十一混成协统领。协助张之洞兴办实业,编练新军,治军严肃,体恤士卒。1909年(宣统元年)以军界代表参加铁路协会,力争粤汉铁路收归商办。同时又率兵镇压饥民暴动。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时,曾亲手杀害革命士兵周荣棠。湖北军政府成立,被起义士兵推为都督。始不就任,后见事有可为,乃改变态度,出而任事,并赞成共和,参与战守。在筹组中央军政府时被举为大元帅,复委副元帅黄兴代行大元帅职务。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被举为临时副总统,仍兼鄂省都督。政府北迁后连任。后借袁(世凯)自重,配合袁镇压革命,杀害首义元勋,扑灭湖北境内的革命斗争,并大量遣散革命军队。宋教仁案发生后,阻挠反袁斗争,接受北洋军入鄂,使“二次革命”迅速失败。后任袁世凯政府正式副总统,支持袁解散国会,破坏《临时约法》。1913年12月被袁以“磋商要政”为由,胁迫至北京,幽居瀛台。1914年兼参政院院长。袁世凯谋恢复帝制时,辞去本兼各职,并拒绝接受袁氏所封“武义亲王”名号。袁世凯死后,以副总统继任大总统,下令恢复《临时约法》,定期召开国会,并给革命党人授勋、复职,为黄兴、蔡锷举行国葬。未几与国务总理段祺瑞发生“府院之争”。1917年5月下令免段职务,6月在张勋胁迫下同意解散国会。7月1日张勋拥溥仪复辟时,拒办奏请“归政于清”手续,随即逃至日本使馆避难,并电冯国璋代理大总统。后寓居天津,从事实业活动,投资总额达二百余万元。1922年受直系军阀支使再次出任总统,取消1917年6月解散国会令,电请孙中山等北上共商国是,但用人行政受制于吴佩孚、曹锟。次年6月又为直系所逐。曾秘密往上海谋另组政府,未果,乃去日本养病。1924年回国,1928年死于天津。有《黎副总统政书》、《黎大总统政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