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竞赛规则名词解释:为进行游泳竞赛而制定的统一规范和准则,是参加比赛者共同遵守的法则和进行裁判工作的依据。内容包括名词解释:裁判员的名称、人数和职责、比赛通则、各项泳式的比赛规定、场地、器材设备的规格等。国际游泳竞赛规则由国际游联制订。我国的游泳竞赛规则是根据国际规则,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由国家体委(解放初,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审定和颁发。随着游泳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场地器材设备的不断更新,游泳竞赛规则也随之作相应的修改、补充。解放以来,我国的游泳竞赛规则修改过多次。解放初,游泳和跳水规则是合订在一起的,称“游泳及跳水规则”。1951~1953年,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审定,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共出了2版。以后由国家体委审定,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1954~1960年共出了6版,分别是1954年、1955年、1956年、1957年、1959年和1960年版。1965年起,游泳与跳水规则分开审定出版。1965~1994年,《游泳竞赛规则》共出了6版,分别是1965年、1973年、1974年、1982年、1987年和1992年版。每版较上一版都有部分条款作了修改或补充。因此,在各级游泳比赛的竞赛规程中,都注明采用最新竞赛规则进行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