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南族“比”的一种。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等地。由三组双句构成。第一组双句为三言,其韵律为上句末字与下句首字相押,称“头脚韵”;第二、三组双句为七言,其之间的韵律为上一双句(即“第二组”)下一句末字与下一双句(即“第三组”)上一句末字相押,称“脚韵”。这种“比”,曲调活泼,节奏感强,多以唱讥讽性和赞颂性歌词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