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包租制名词解释:是发行商强迫租片人按照规定的总价格接受一整批影片的制度,是美国电影业中发行商和放映商之间最重要的一种交易惯例,美国人称之为“强迫推销”。这种制度可使发行商把一些质量低劣的影片夹在整批影片中一起出租,所以,产品的价格并不是根据它本身的供求关系来决定的,而是根据人们想购买的质量较好的产品的供求关系来决定的,这种制度使放映商因此接受了一批他原来决不会购买的产品,从而最大限度地开拓国内外市场。
由于包租制提高了劣质影片的价格,因此,毫无疑问,包租制给放映商带来很大的好处,首先,发行商将因此为他们质量不等的产品获得一个最低限度的市场,其次,由于包租制提供的较多影片尽量利用了放映商的上映时间,所以有利于扩大其市场占有份额,将其他制片商(如独立制片商)的影片迅速排斥于市场之外。最后,包租制为发行商节省了推销费用。这使得大影片公司的制片风险由此获得了很大一部分补偿。
包租制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批发制度,更是一种大影片公司垄断、控制市场的手段(这些控制是通过放映合同来实现的)。因此,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从1921年以来就一直主张禁止“包租制”,但直到1941年,这一制度才受到第一次的打击;“协议判决”将包租的影片数目限为五部,所以这种禁止的效果仍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