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任神职之争名词解释:梵二会议后发生在罗马天主教会内和与其他基督教会之间的争论。妇女担任神职历来是基督教会内一些人的理想,如T.莫尔在《乌托邦》中就描述过。宗教改革后的新教会中曾有过妇女任牧师的先例,但未沿袭成习。1958年瑞典的路德宗又开风气之先,授予妇女神职,影响法国的新教会和香港的圣公会都设立了女牧师。梵二会议虽未改变只授予男人神职的传统,却也谈妇女解放,激发了女权运动主涨的当代世界人们要让女人担任神职的强烈愿望。许多教会人士以圣经和传统为据,提出《旧约》中就有女先知即亚伦之姐米利暗,《新约》中记载圣母玛利亚等妇女在早期教会中起了重大作用,阿维民时期的女圣人卡特琳娜也名垂教会史,那么按照中世纪神学家提出的基督是夫、教会是妻的观点,女性担任神职代表教会才是理所当然。但罗马教廷不断辩解说,男女虽然平等但分工不同,基督道成肉身表现为男性之躯,因此男人任神父更易于表现是基督在教诲人们,这一分工早已由基督本人选取12个男人作使徒而明确了。还说神父职务是基督的恩典,这与人权无关,与妇女地位的提高也无关。教廷唯一的折衷办法是设立一些无神品的辅助性职务给妇女,但未能平息人们的不满。联合国宣布1975年为国际妇女年;圣公会和其他新教团体相继加快制订新规章,使妇女任神职成为普遍现象,加剧了与罗马教会的分歧。至90年代初,罗马教皇与圣公会大主教之间的有关争执越演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