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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②

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名词解释:简称“梵二会议”,罗马天主教会于1962年10月至1965年12月在梵蒂冈召开,是自公元325年尼西亚大公会议以来基督教历史中第21次大公会议,也是历来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发表文件最多一次大公会议,是一次改革的会议。会议发起人是教皇约翰二十二世,出席者有全体枢机、教会各机构和组织的负责人以及来自世界各地140个国家和地区的大主教、主教等共2200名,加上非天主教宗教团体应邀派来的观察员、驻梵蒂冈使团成员和平信徒代表列席旁听,使会议总人数达到2500多人。会议分为4个阶段,共10次全体会议。其中第一阶段会议由约翰二十三世主持。他于1963年4月发表《世上和平》通谕,同年6月去世。继任的保罗六世主持了后面3个阶段的会议,于1964年8月发表《教会》通谕,并主持制订和发表了梵二会议的全部16个正式文件。二任教皇在会议期间还发表了多次讲话。
在梵二会议上,罗马天主教会宣布为“适应时代”,决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即“教会进行革新”和“教会向全世界开放”,宣布教会“愿和世界上所有有良好意愿的人对话”并要“关心世俗事务”和“积极参加世界的建设”。罗马天主教会的这个“改革开放、开展对话”的新政策,是一个历史性的全面转折,它体现在以下各个方面名词解释:
(一)神学革新。梵二会议突破了严格的律法主义传统,认为神学有别于信仰,天主教的信仰是固定不变的,但作为信仰的表述的神学在形成过程中受文化和历史背景等偶然因素影响,不免带有希腊罗马色彩,因此是可以和应该改变的。革新和开放神学,可以通过吸收当代哲学和科技成果以及不同地域的文化,使神学得到丰富和多元化、现代化。梵二会议的新神学的核心是“基督中心论”,通过论述基督与天国、尘世、教会都有密切关系和基督是一切的中心,消除了自奥古斯丁以来传统神学中一系列的二元对立观念,使一切都在上帝和基督中达到和谐。这个新神学体系为“改革开放”政策和教会参与世俗事务的方针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组织改革。在对教会组织的改革和开放中,梵二会议注意贯彻“共同管理”的精神,注意发挥教区主教、神父和平信徒在领导机构的运行、传教等各方面的作用,对罗马教廷进行了调整,吸收地方主教参加各圣部的工作,规定了主教可享有的一些自主权和平信徒代行动职权,成立了全球主教会议、平级参议会、正义与和平委员会、神父参议会、恢复常任辅祭职。另外,还成立了三个秘书处,专门负责对话事务。
(三)礼仪改革。梵二会议认为天主教礼仪的拉丁风格不属信仰的本质而是偶得的外表,因此应把它从与特定文化相连接的状况解放出来,所以进行了一系列的简化,决定可以在弥撒和圣事中使用地方语,注意吸收民俗,不强求礼仪的一致,允许形成不用礼仪风格,实现礼仪多元化。并向教徒开放圣经,即废除不许教徒在没有神父指导下自行读经的禁令。此外,在斋戒、服装、饰物、与不同信仰者通婚和同领圣体和参加圣事、信徒领两种形式的圣体等等方面放宽了许多限制。并大力组织圣经、礼仪书籍的翻译和出版。
(四)对话政策。梵二会议宣布罗马天主教会“愿与全世界一切有良好意愿的人对话”,对话的对象不仅有各基督教会和其他宗教,也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对宗教徒来说,梵二会议放弃了“唯我独尊”和“教会之外无救赎”的传统立场,承认其他宗教也是“真理之光”,也是“救赎之路”。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梵二会议在坚持反对共产主义的前提下,变单纯的政治对抗为对话。其依据是约翰二十三世在《世上和平》通谕中提出的“两个区分”的方针名词解释:区分“错误理论”与其指导的实践、区分“错误”和“犯错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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