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六世名词解释:罗马天主教会教皇。原名G·B·马蒂尼,1897年9月26日生于意大利布雷西亚附近的孔切西奥。1920年升任神父,1922年起在教廷国务院工作,积极参与天主教学生运动。1937年升任教廷国务卿枢机主教E·帕切利的助理。1944年起任教廷主管教会内部事务。1952年晋升为教廷代理国务卿。1954年被任命为米兰大主教,遍访各个堂区,赢得工人群众的欢迎。1958年晋升为枢机主教,并在教皇约翰二十三世领导下筹备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并积极参加。1963年6月当选教皇后,继承约翰二十三世的改革开放和开展对话的方针,把大公会议继续开下去并主持制订和发表了会议的全部16个文件。1964年8月6日发表《教会》通谕,重申革新与对话精神。1965年10月4日在联合国发表演说,呼吁世界和平。同年12月7日与东正教普世牧首阿瑟纳戈拉斯联合声明,取消1054年东西方教会代表相互绝罚的裁定。为贯彻梵二会议精神改组了枢机主教团,成立了基督徒合一秘书处,非基督徒秘书处和非信徒秘书处,倡导普世主义。他坚决要求神职人员独身(《神职独身》通谕,1967·6·24),谴责计划生育做法(《人类生命》通谕,1968·6·25)。1970年下令规定神甫、主教的退休年龄为70岁,80岁以上的枢机主教不得再参与枢机主教团的事务。60年代末以后备受教会内部冲突的困扰,唯恐改革削弱教会理论的权威,坚持强调信仰的奥秘与彼岸特点。他曾访问过世界许多国家,并多次在国际组织会议上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