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的循环流转名词解释: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循环流动,即国民收入以不同的形式循环地从一个部门流向另一个部门。在只有企业和居民户的两部门经济中,既不存在注入(即投资),也没有漏出(即储蓄),国民收入以居民的消费支出形式流向企业,又以工资、利息、地租、利润的支出形式流向居民户,如此循环不已,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但在有了注入与漏出后,如果假定居民户的储蓄全部存入各种金融机构或用于购买企业的有价证券;而且,企业将从金融机构得到贷款作为投资,或以出售有价证券的收入作为投资,这样,漏出又以注入的形式加入到循环流转之中,维持并扩大原有生产规模。否则,漏出不能转化为注入,不能回到循环流转中去,生产可能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