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名词解释:施工企业在基本业务之外,根据国家规定建立的具有特殊来源和专门用途的资金。施工企业的专项资金按其形成来源划分,包括四种类型名词解释:(1)专用基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并留用的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等。(2)专用拨款。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给施工企业用于特定用途的款项,如新产品试制费拨款。(3)专用借款。施工企业向银行借入的大修理借款、小型技措借款、小额基建借款等。(4)特种基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专项资金,有技术装备基金、临时设施包干基金、劳保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