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债券名词解释:凭发行债券的机构的信用发出的、没有抵押品的债券.政府公债即属此类。因为在正常情况下,政府公债代表国家的债务,只要国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便成立。因此,政府有足够的信用来发行债券,并能按时清偿债务,收取抵押品成为多余。公司债券中,除了有抵押者外,其余也都属于此类。众多的公司中,信誉好坏不一,且一旦发生不能归还事件,没有抵押品担保,债券持有人就会遭到很大损失。因此,为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对此类债券的发行公司规定有若干限制性条件。如新债券的发行总额不得大于其资产负债之差;对支付股息红利作出最高限制,防止公司过度分配,影响还债能力;对发行公司与其它公司合并作出限制,防止债权债务关系变动的混乱以及对发行公司处理自己公司资产的限制等等。通过限制,保持较为稳定的信用条件,使市场安定,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