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名词解释:指为了发挥城市多种功能作用,在若干个中心城市中,将各项改革有机结合,同步配套,相对于全国的改革进程先行一步。从而,可以搞活一个带动一片,积累经验,推动全国改革。国务院从1981年起陆续批准9个城市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各省、自治区也确定了一批试点城市,积极主动地帮助城市解决困难,推进改革。到目前为止,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已达72个。
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质上是围绕着重新调整中央、省、省辖市的责、权、利关系,实行简政放权,更好地发挥城市的综合生产能力,使城市真正成为经济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增强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功能而展开的。其内容各市依具体情况不同而各异。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名词解释:改变管理方式,搞活企业,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下放省属、部属大工商企业到城市,加强城市组织生产和流动的能力;建立健全市场体系,促进城市对内对外开放,增强中心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从而有利于形成以城市为依托的企业集团和各类经济区;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等等。
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为城市注入了新的活力,经济发展加快,经济效益提高,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也增加了,而且为全国各地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当前,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正在向理顺内部经济关系、深化改革、挖掘城市潜力的新阶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