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结余名词解释:在一定财政年度内财政支出小于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余额。它是财政收支不平衡的另一种表现形成。财政结余有大量结余和略有结余之分。
财政结余表明有一部分集中起来的购买力没有分配出去,与之相应地有一部分物资因购买力不足而被积压在流通领域不能实现,未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实际上是财力、物力的浪费。它不但会缩小国家建设的规模,延缓应有的建设速度,而且,如果这些物资积压在生产部门,生产这部分因财政分配的原因而被积压的产品的企业,会由于产品价值不能实现而使简单再生产难以进行。如果这些物资积压在流通部门,也会使流通部门的周转资金被占用。出现这两种情况,都要求银行追加贷款,造成银行资金供应的紧张。可见,过量的财政结余会给国民经济带来不良的后果。一方面各种需要不能满足,另一方面生产部门和流通部门又出现积压。因此在正常的条件下,大量的财政结余应当避免。
但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略有结余则是必要的。这是坚持财政收支平衡的客观要求。因为从财政收入和支出的不同运动特点看,财政支出基本上会很快地形成现实的购买力,而财政收入所对应的商品物资却有一部分不能马上形成现实的物资供应。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制度,财政收入有一部分是在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价值实现之后形成的,而这类产品作为生产储备的部分或进入加工的部分则不能构成现实的供应量,等它们最终形成流通中的供应量,要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因此,为了保持供求平衡,从一个年度看,财政收入就不能全部开支出去,而要相应地留一部分结余到下年度再用。国家财政分配决策,既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又要注意财政结余的合理界限,避免出现大量的财政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