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年度名词解释:又称“预算年度”。编制和执行国家预算的起迄有效期限。规定财政年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预算和决算的统一性。世界各国的财政年度通常都是以一年为期,但起迄日期不尽相同。中国、苏联、法国、瑞典等多数国家的财政年度采用历年制,即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有些国家则采用跨两个日历年度的财政年度,如美国的财政年度从10月1日起到翌年9月30日止;英国和日本等国的财政年度,从4月1日起至翌年3月31日止;意大利的财政年度则是从7月1日起至翌年6月30日止。采用历年制财政年度的预算,如1988年1月1日起开始的预算,称1988年预算;不采用历年制财政年度的预算,如1988年4月1日(或7月1日)开始的预算,称1988~1989年度预算。西方国家财政年度起迄日期的确定一般取决于两个条件名词解释:1.年度开始时应该是税收旺盛的时候,使国库充裕以供支出;2.年度开始以前几个月应该是国会开会期间,以便国会通过预算法案。社会主义国家则注重预算年度与国民经济计划年度的配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