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证实发票”。
由于各国法令或习惯不同,有的信用证要求在发票上加注“证明所列内容真实无误”。这种证明通常是由进口国或邻近国家驻出口国的大使馆、领事馆,或出口国的主管当局作出并签字盖章,其作用是确认商业发票的合法性。这种票据在缮制时应在票首注明“签证发票”(Certified Invoice),并将发票下端通常印有的“有错当查”(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