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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剑桥学派(英国凯恩斯主义)

 、定义
新剑桥学派,又叫做“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凯恩斯左派”、“英国凯恩斯主义”。它是现代凯恩斯主义在英国的一个重要分支。由于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都在英国的剑桥大学任教,其理论又是背离以马歇尔为代表的剑桥学派的新古典经济学为特征的,所以叫做“新剑桥学派”。
代表人物
琼.罗宾逊 皮罗.斯拉法 尼古拉斯.卡尔多 卢伊季.帕西内蒂
理论渊源
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
⑵卡莱茨基的经济理论
⑶斯拉法的理论
经济理论
(一)特点
第一,分析方法上采用历史观,抛弃均衡观
第二,强调收入分配问题的重要性
(二)方法论
一是坚决主张抛弃均衡概念,树立历史的时间观念;
二是强调社会制度和阶级分析的方法。
经济政策主张
 第一,主张政府干预经济,不主张实行自由放任,但认为政府干预的方向不是调节总需求,而是调节收入分配.
 第二,承认收入分配不均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弊端,进而主张政府实施一系列社会政策来改良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制度,调节不合理分配, 争取一个趋向于均等化的收入分配.
六 、简要评价
积极意义
1.新剑桥学派属于比较激进的凯恩斯主义者,他们对美国的新古典综合派的批评,具有一定的深刻性。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弊端,也有适当的揭露。
2.新剑桥学派所做的理论工作对凯恩斯思想的传播和发展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其价值论和分配论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新古典学派的均衡价格理论。
消极意义
1、仍然是在资本主义视野范围内来看问题的,强调的制度因素分析也只不过是某些具体的制度,特别是分配制度的分析,并不涉及根本性制度的分析。
2、对于收入分配中所的阶级之间的矛盾关系,仅仅局限在原有的范围内,他们所要争取的收入均等化,不过是一种保持资本家利润而使收入分配有所改善的改良主义政策。
3、新剑桥学派的思想和主张并不为资本主义社会所真正接受和采纳,更不可能被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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