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名词解释大全 - 泰米尔语特别法案② - 详细

泰米尔语特别法案②

泰米尔语特别法案名词解释:1958年9月斯里兰卡议会通过的法案,规定允许用泰米尔语给政府学校内的泰米尔族学生授课,招收公务员考试时,学习泰米尔语者用泰米尔语应试;北方省和东方省地方当局官员之间可用泰米尔语通信,在北方省和东方省的行政事务上可使用泰米尔语,但不得妨害国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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