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干部名词解释:该词来源于法文Cadre,含有框架、骨干、或军队中常备人员(军官)等意思。后来,逐渐流传到别国,其含义亦有增大。不少国家把在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中的常备人员,收称为干部。中国共产党历来把自己的骨干叫做干部。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所说的干部,通常是指各级在党和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经济和文教等组织中,担负一定领导职务和一定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公职人员。工人、农民、军队中班长以下的战士、机关中的勤杂人员不包含在内。各类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在一个组织或一种工作中起着骨干带头作用,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工作的中坚力量,是团结和带领群众前进的积极分子。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我们沿用“干部”这一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的人事分类,其含义不甚固定,所指人员的工作种类范围宽泛,以致在人事管理制度上形成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的重大缺陷。我们要通过改革我国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对“干部”进行合理分解,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体制,改变用党政人员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按照各类人才成长的不同规律,形成各具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