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公约
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日内瓦(四)公约于1950年10月21日生效,1977年6月10日在日内瓦又签订了日内瓦(四)公约的两项附加议定书,并于1978年12月7日生效。该公约被认为是国际主义人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约束战争和冲突状态下敌对双方行为规则的权威法律文件。中国于1956年加入此公约。200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已签订60周年。
起初,ICRC负责各国红会的信息交流,通知新红会的成立,并召集国际会议(1867 巴黎,救助军队伤兵团体国际会议,16个红会、9缔约国;1869柏林;1884年日内瓦红十字国际会议 20 个红会,20个缔约国;这些会议主要讨论保护受害人及各国红会在平时的活动(如今发展成为4年一次);国际联合会成立于1919年;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构成及分工名词解释:ICRC创始人,在武装冲突地区救助主导,联合会、国家红会;七项基本原则名词解释: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