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中学名词解释:以学习古典语文为主的文法学校。15世纪于英国设立,与“公学”相类似。1944年英国学制改革后,文法学校便成为英国设立的最古老的一种学术性类型中学。招收初等学校毕业生(有的仍采用“11岁考试制”招收新生),学习年限为7年(11—18岁),主要以培养学术人才为目的。文法中学的学习期分为基础和分科两个阶段。基础阶段5年,为共同学习阶段,学习宗教、英语、文学、外语、古典语、历史、地理、数学、化学、物理、生物、美术、音乐、木工、金工(男生)、家政(女生)和体育。5年期满后,进行一次“普通教育证书”的“普通水平”的考试,不合格的授予“中等教育证书”,离校就业,合格的升入分科阶段,即“第六学级”。分科阶段一般学习2年,若想争取获得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则需学习3年。第六学级的学生,分别专修人文科、自然学科、技术科、经济科、家政科、医科、商科,等等。分科阶段结业时,要参加“普通教育证书”的“高级水平”的考试和奖学金考试,获得证书者方可升入大学学习。文法中学是英国现行学制实施中等教育的公立中学5种类型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