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犯名词解释:在刑罚执行中患有精神病的罪犯。精神病是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其病因是由于机体内外各种有害因素,如躯体因素、精神因素和遗传因素等作用于个体,引起机体出现病理变化,导致人脑机能活动失调,出现认识、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的异常,或各种精神活动能力的削弱,以致人脑机能的完整性和个体对外界环境的统一性遭到破坏。患有精神病的罪犯,由于对自己的病态行为缺乏认识和控制能力,具有危害自身和危害监管秩序的行为,因而不宜继续羁押改造,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清理老弱病残犯和精神病犯的联合通知》的精神,准许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或者由所在劳改单位负责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