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干部与罪犯心理的矫正名词解释:改造罪犯涉及罪犯和管教干部的双边活动。管教干部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集中表现在管教干部的领导意识和领导威信两个方面。管教干部扮演着执法者、管理者和教育者的角色(核心角色),从事的是带有明显思想政治色彩和强烈情感体验的工作,因此建立良好的自我意识,是管教干部领导意识的重要内容。管教干部有无威信,关系到能否顺利地开展工作、有效地影响罪犯,达到预期的改造效果。威信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名词解释:改造动机的激发作用、接受教育的“定势”作用、学习模枋的示范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强化作用,等等。因此,管教干部对罪犯具有极大的、深入而且持久的影响力。从影响力的性质来区分,可分为强制性影响力和自然性影响力。强制性影响力亦称权力性影响力,其来源于法定的权力,尤其是奖惩大权。在管教干部与罪犯的实际交往中,强制性影响力引起罪犯的服从感、敬畏感和敬重感。因此不同职位和资历的管教干部,对罪犯的强制性影响力不尽相同。自然性影响力亦称非权力性影响力,它是由个人本身的因素,如品格、才能、知识和感情等构成的,它对罪犯的影响是自然的、建立在被影响者心悦诚服基础之上,引起罪犯的敬爱感、敬佩感、信任感和亲切感。管教干部影响力的提高,取决于管教干部正确使用影响力,即名词解释:(1)依靠并正确使用强制性影响力。管教干部应当执法严明、管教严格,发挥它的警戒和制导作用。如果管教干部错误认识和滥用强制性影响力,则会使强制性影响力下降甚至丧失;(2)重视并正确使用自然性影响力。管教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品格、才能、知识和感情等心理品质的培养是提高影响力的基础。管教干部的品格特征包括名词解释:忠于党和国家,追求远大理想,热爱事业并将此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个性心理倾向;大公无私,勇于做自我批评的高尚品德;智能双全,严于律己,勤奋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作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