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名词解释:有关国旗升挂、使用和保护的法律。1990年6月28日第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共20条。有关的主要内容名词解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2.出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它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须每日升挂国旗。3.民用船舶和进入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4.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徐徐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5.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6.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处以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