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
地震
地貌
海洋
自然地理常识
西域地名
中国古代地名
人文地理常识
邯郸
上海
中国行政区划
世界地理
湖北地理
广西地理
中国宗教名胜
贵州地理
中国地理知识
地质年代
东亚名胜
地理名胜
水文
气候
环境保护
林业
自然现象
生物理论
自然生态
微生物
哺乳动物
鱼类
鸟类
动物生理
动物知识
植物
江西历史人物
东北历史人物
浙江历史人物
历史名人
外国文学家
文学家
红军人物
军事名人
经济人物
宗教人物
社科人物
查看更多
在线名词解释大全
-
中国大气特别保护区域立法①
-
详细
中国大气特别保护区域立法①
中国大气特别保护区域立法名词解释:中国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本法施行前企业事业单位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限期治理。
热门搜索:
冲击力
勾股定理
万有引力
相关推荐
中国
立法
大气
区域
特别
保护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平台
京ICP备202202831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