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易感性名词解释:被害人容易接受犯罪人的诱惑,容易被犯罪人选择为侵害对象的特性。被害易感性的常见表现有名词解释:麻痹大意、财物显露、举止轻浮、轻信他人、独身夜行等。就心理实质而言,被害易感性是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主观排斥性趋弱,而与犯罪人实施侵害所需要的条件相一致,或在一定程度上与犯罪人发出的诱惑信息产生“同频共振”,从而使其自身的行为与犯罪人的诱导“一拍即合”。例如,诈骗犯以高额“回扣”为诱饵行骗,首先是发现了被害人有贪图钱财的邪念和决定某项交易的条件。所以,一个人被害易感性越强,其被害的危险性越大,且易于反复被害,成为聚合性被害人。研究被害易感性,可以加强有针对性的防范,减少遭受犯罪侵害的机遇和条件。犯罪人在物色具体侵害目标时,往往先在暗中选择,然后进行试探。当犯罪人感到被害人对其表露的欲望和兴趣有认同性表示时,就会一步步地诱导被害人步入被害深渊。大量事实表明,被害易感性是个体容易遭受犯罪侵害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