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性被害人名词解释:在整个被害过程中既不采取希望、放任,又不带有过失心理态度的无被害意识的被害人。被迫性被害人是根据被害人的主观心理态度,对被害人所进行的划分,是相对于故意被害人(或称自愿性被害人)、过失被害人而言的。被迫性被害人在实际生活中占整个被害人的80%以上,是法律保护及损害赔偿的重点对象。被迫性被害人主要分为两种名词解释:一是纯被害的人,二是在被害后防卫、避险适当的人。后者的法律责任及应享有的赔偿须酌情考虑。被迫性被害人的研究往往散见于其它几种被害人分类中,如名词解释:强奸犯罪的被害人等。这方面的调查统计往往散见在其它各类调查统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