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残疾人日名词解释:1992年10月14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的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在这项决议中,联合国要求其各成员国政府及有关的国际组织通力合作,继续开展有关残疾人的生活、福利、社会地位和社会作用等方面的持续有效的活动,以改善他们的状况。联合国的这项决议是在第47届联合国大会就残疾人现状问题举行了两天的特别会议后作出的。1992年12月3日,联合国在其纽约的总部举办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计算机和先进技术展览,以纪念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在为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发表的书面讲话中,要求全世界各领域和全社会各阶层的人们时刻关心残疾人的权益和呼声,而不只限于“国际残疾人日”这一天。联合国之所以确定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是为了纪念在1982年12月3日由联合国通过的《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