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日名词解释:为了纪念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宪章制宪会议所通过并签订的《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大会决定将6月26日该制宪会议的闭幕日定为“联合国宪章日”。《联合国宪章》共19章111条,它阐述了联合国的宗旨和根本原则,表达了联合国各成员国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重申了各成员国人民对于人权和男女及大小各国平等权利的信念,是联合国的“根本大法。”出席旧金山制宪会议的51个反法西斯同盟国家的代表参加了《联合国宪章》的签字仪式,从而使这51个国家成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