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赠名词解释:出于人道主义动机,捐赠或资助慈善事业的社会活动。公共关系的慈善捐赠工作除了捐赠现款与实物外,还常常借助传播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慈善事业,引起社会公众对慈善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普及人道主义及社会公益思想、从而改善慈善机构的物质条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慈善捐赠又称作“公益性捐赠”、“公益捐助”、“社会捐赠”等。慈善捐赠不同于政府主导的公共救助(利用公共财政而实现的社会救助),慈善捐赠是一种社会救助行为,主要是利用民间捐赠(通过民间慈善基金会或政府慈善基金会)而实现的社会救助,是组织或个人出于慈爱之心,通过无偿捐献或赠送将其拥有处置权或所有权的财物交与他者使用或拥有,达到帮助受赠对象的目的。慈善行为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个体,指参与慈善活动的公民个人;另一类是行为,包括政府、企业、宗教和社会其它团体支持的各种慈善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