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改良论名词解释:署名“履夷”。见《留日女学会杂志》第1期。《留日女学会杂志》1911年5月在日本东京创刊,季刊。《婚姻改良论》认为名词解释:“夫妇为人道之本”,它不只是家室问题,“实为人类生存上之大问题也”。指出中国现在的婚姻,应当改革的最重要方面,一为“早婚之弊”。揭露早婚对人修学、人种、经济、品性等的种种危害。认为女子一旦结婚,便全失入学机会,而男子也因家室之累不能全力“用之于学问”。青年时代,自身弱质娇资,“以是育子”皆孱弱之种。早婚者往往还没有独立职业,一旦结婚,连累父母更重。少年男女尚须依赖父母,一有家室,独立性质便全没有了。因而主张一般人结婚,应在有了职业之后。二为“卖婚之弊”。认为人类所以与其他动物不同,是人的价值不能用金钱衡量,今日结婚,必要索聘钱,把女儿视为奇货,这是玷污人类的价值。强调婚姻是人生大事,应该是爱情的结合,而不能夹杂其他的观念。提出“婚姻之历史进化,即国民之品格亦进化”的观点,要提高中国人的品格,必须革除买卖婚姻。三为“婚姻专制之弊”。指出父母专婚,一是“坏女子之品性”,二是“坏夫妇之爱情”,导致丈夫不钟情于妻子,妻子不钟情于丈夫。主张子女自由选择,然后经父母承认。文中最后强调了婚姻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指出“未有夫妇不和而家庭能欢乐无事者,亦未有夫妇不和而能专心致志以为国家社会建事业者”。因而,改良婚姻是促进社会发达,谋国家进步所必须做的事情。该文收入《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