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公颐名词解释:原名寿链,笔名梦华,大学教授,现代逻辑学家、伦理学家。1904年11月4日生,福建省龙岩县人。1922年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28年毕业于北大哲学系,尔后曾在浙江吴兴等中学任教。1930—1949年历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讲师、教授等职,同期,还曾在北京私立朝阳大学、华北大学及民国大学等校任教授。1947—1957年在天津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任教授及中文系主任。1957—1959年在河北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任教授兼系主任。1959年调至南开大学政治经济系任教授兼系副主任。1962年任哲学系教授兼系主任。现仍任天津市政协委员,全国逻辑学会副理事长,天津逻辑学会、哲学学会理事长,中国现代外国哲学研究会、逻辑与语言研究会、中国逻辑史研究会、天津中国哲学史研究会顾问。主要编著有《哲学概论》(1937年)、《道德学》(1937年)、《逻辑学》(1958年)、《类比推理在实践中的运用》(1959年)。此外还编有讲授《中国哲学史》、《科学概论》、《中国古代哲学史》讲义。其中,《道德学》是他在伦理学领域颇有影响的论著。该书是他1933年在北京师范大学讲授伦理学课程时所编教材。它以英国马肯棨的《道德学教本》为蓝本,并参考穆尔海德的《道德学要义》、庄士敦的《道德学概论》诸书,经再三修改,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道德学》以康德、黑格尔哲学为主导,也融会了中国儒家传统的思想,兼采众说而非一家之言。当时被列入“大学丛书”内,做为当时的大学教材。
温公颐将该书标题定为《道德学》而非《伦理学》,原因有二。第一,他于1933年任国立北平师范大学道德学一科讲演时,该科早用此名,编印讲义,乃至成书仍沿用之,未加改易。第二,他认为,“伦理”与“道德”名异而实同,“伦理”意指人与人相处之人群的道理,而‘道德’一词亦然。……因此,“‘道德学’之名即与‘伦理学’无若何违异,则选用之,当无不可也”。(《道德学·序》)《道德学》一书,分四编27章,21万字左右。第一编为绪论,设有三章名词解释:第1章“道德学之旨趣”。概述了道德学的定义、对象、发生及其性质。他认为,道德学乃是研究人类行为是非善恶之学,即研究人之行为如何方适合于理想,由何规律或原则方可达此理想之鹄的。道德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的有意动作,即行为,只有它是与道德有关的。他把人类道德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时期名词解释:1、道德习惯成立期;2、行动期;3、反省期。认为,道德学是一种理论研究,只研究行为中的是非善恶之标准或理想;道德学是研究规范的,但与自然科学不同,它重在标准价值之评衡;道德学虽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然又不是实用科学,更不是一种实用技术。第2章“道德学与其他学问之关系”。论述了道德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道德学与心理学、逻辑学、美学、形而上学、以及政治学、经济学和教育学之间的关系。第3章“道德学之区分”。把道德学的研究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名词解释:一是研究道德意识的心理学,称心理学之道德论;二是研究道德生活的社会学,称社会之道德论;三是研究道德标准的理论,称价值学之道德论;四是研究道德标准对于道德生活之应用,称实践的道德论。第二编题为“心理学之道德论”,分析了道德行为之心理的及社会的要素,设有7章;阐述了本能的意义、种类、道德价值以及冲动的意义;论及了欲望的意义、欲望的世界和欲望与意志之间的关系;对“动机”与“意向”作了概念上的区分。仅“意向”,就被分作近意向、远意向、外意向、内意向、直接意向、间接意向、自觉意向、不自觉意向、形式意向、实质意向等10种。文中论述了意向与动机的关系,并对快乐论提出批评;分析了“性格”、“行为”、“情境”、“习惯”等与道德行为有关的要素,论述了意志自由和责任的问题;论述了低级动物行为的萌芽,以及人类道德经历的三个阶段名词解释:习俗道德,公民道德、反复思考的道德;同时还分别论述了道德判断的发展和道德判断的意义。第三编“道德标准之理论”,论述了各家的道德标准,共分九章名词解释:第1章“道德思想之发展”。概述了初期希腊的道德思想、古希腊各哲学家的道德思想、中世纪的道德思想以及近代的道德思想。第2章论述了道德理论的模式。第3—6章分别论述了不同派别的道德标准理论,其中有以规律为标准的道德论;有以幸福为标准的道德论;有以完全为标准的道德论和以价值为标准的道德论。第7章对以上四章进行的综述,试图“择同去异”。第8章讨论了道德标准的权威的问题。书中把道德权威概括为三种名词解释:规律之权威、良心之权威、理性之权威。第9章主要论述了各种道德理论的不同观点。有直觉论者的观点,功利论者的观点,进化论者的观点和理想论者的观点等。第四编“道德生活”,则为实际道德生活之考察。该篇共8章名词解释:第1章“社会之统一”。重点论述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介绍分析了“为我主义与为他主义”、自我牺牲与自我现实、道德学与政治学、基督教道德观等。第2章“道德组织”。论述了法律与舆论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社会公德等问题。第3章“义务论”。论述了人类之重要义务,并且阐明其道德之意义,人类之重要义务可分为(1)敬重生命之义务;(2)敬重自由之义务;(3)敬重品种之义务;(4)敬重财产之义务;(5)敬重社会秩序之义务;(6)敬重真实之义务;(7)进步之敬重。第4章“德行论”。讨论了德行与命令的关系、德行与社会情况的关系以及德行与社会职能的关系。还论述了民族精神、德行的性质等问题。第5章“个人生活”。论述了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有德者与世俗的关系,还讨论了良心觉悟、自省、苦行主义、理想等问题。第6章“道德病态”。对道德上的“罪”“恶”进行了讨论。作者认为犯罪之原因不外是“(1)由于疯狂;(2)由于一时心理之困难;(3)由于依随自信为真,实为错误之原则;(4)由于不顾道德之考虑。”第7章“道德进化”。从动态角度考察道德的发展及其发展条件。道德界的原素包括名词解释:1、社会共认的道德理想,其表现或为经典,或为一组劝戒,或为应当效法的模范人格。2、一定的社会组织。3、习惯动作的形式,乃由无意中模仿而得,非由于理想之刻意楷模也。书中写道,不论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上述三种要素均相当发达,不过也常有若干歧异,而难于一致。还说,只有道德意识发生觉悟之后,世界方能推动前进。而道德的进步,无非是理想的推动。道德的发展,不仅在于应用的范围,而且在于所依据原则之深化。第8章“几个最后的问题”。分别论及了道德学与宗教、道德学与形而上学、良心学、价值判断的可靠性等问题。该书总的倾向是唯心主义的,书中受儒家思想影响较为明显,但作者通过它,对中外著名的伦理学家的思想,作了分析介绍,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