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和学雷锋活动名词解释:雷锋(1940~1962)湖南长沙人,出身贫农家庭。父母兄弟受日本帝国主义和旧社会地主资本家的剥削逼害,先后死去。七岁成为孤儿。新中国成立后,才进入学校读书。1956年高小毕业后,在乡政府和中共望城(现长沙县)县机关当通讯员和公务员。195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后参加灌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山钢铁公司等建设工作,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升为班长,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他对共产党和人民的事业情感深厚,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当作“精神、武器、方向盘”,作为指导自己言行的思想武器;他大公无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把“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最大的幸福,立志“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克己奉公,助人为乐;他胸怀远大理想,甘当永不生锈的革命的螺丝钉,干一行,爱一行,努力做到又红又专,等等。在部队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1963年1月7日,国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的班为“雷锋班”。他的事迹受到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1963年3月5日,毛泽东题词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刘少奇题词“学习雷锋同志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周恩来题词,把雷锋精神概括为四个方面名词解释:“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朱德、邓小平等也题词赞扬雷锋的革命精神。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号召下,60年代初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掀起了向雷锋学习的学习运动。他的共产主义思想和品德,对人民群众产生了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