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原则名词解释: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具体情况,我国目前股票交易原则大致有以下几项名词解释:(1)价格优先原则,即委托代理买入股票的,其买入价高的优先于买入价较低的;委托代理卖出股票的,其卖出价低的优先于卖出价高的。交易场所按价格优先原则公开挂牌。(2)时间优先原则,代理买卖证券在委托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按委托价格先后依次选择成交对象。委托时间在前,成交在先。如委托时间相同且价格相同争购或争售时,由双方抽签决定先后。(3)知情者回避原则。经营证券买卖的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如证券公司、交易所后勤服务人员)不能参与股票买卖;企业不得在流通市场购买本企业发行的股票;禁止经营股票交易的工作人员透露内情等。(4)现货交易原则,目的是给社会大众提供一个合法的融通资金和投资场所,控制和避免投机倒把,正确引导股票投资观念、投资动机和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