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技术革新法》名词解释:美国技术法规之一。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该法包括两方面基本内容名词解释:一是采取措施鼓励国内的工、商企业应用取得美国专利的新技术;二是建立一系列机构和实行各种奖励办法,以促进国内的技术交流和技术人员交流。其立法宗旨在于使美国现有的国内先进技术得以首先在国内得到充分利用。依据该法,美国建立了“工业技术局”。这个局的任务是判断新技术的发展及国际技术转让活动对美国的生产、就业、美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判断哪些技术问题可能对发展美国的国民经济有重大意义等,并与其他部门一道,研究对美国的技术革新有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和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试点。该法规定在国有的研究机构内设立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办公室,并承担对政府部门提出的专门要求提供技术帮助和为一切美国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的义务。规定建立若干工业技术中心,其作用是促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单位通过合同形式与企业在研究和应用新技术方面挂钩。该法规定,为鼓励利用新技术,将设国家技术勋章,定期由总统授予在技术革新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企业。该法还规定由商业部与全国科学基金会一起拟出切实可行的促进学术单位与企业科技人员交流的方案。